徐光春书记对“宝丰文化现象” 的重要批示
2005年4月12日,省委书记徐光春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上批示:
应研究“宝丰现象”,总结宝丰经验,扶持宝丰文化。
2005年10月24日,省委书记徐光春在《黄河黄土黄种人》杂志社的“关于宝丰现象策划的请示” 中批示:
宝丰文化现象告诉我们:农民创造文化、文化造福农民,大力发展农村文化,必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注入强大动力。
徐光春书记同日又批示:
我支持宝丰县进一步发展乡村文化产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文化资源,打响“宝丰”品牌。活跃群众文化,造福广大人民。
11月4日,省委书记徐光春在《河南工作信息》上就宝丰县在民间表演团体中注重建设党组织作出批示:
宝丰的做法值得总结推广。这样做不仅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需要,也是繁荣和发展农村文化,繁荣和发展农村经济的需要。
11月24日,省委书记徐光春在省委办公厅《工作通报》第125期登载的省委组织部调查组关于《宝丰县发挥民间演出团体党支部作用,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上批示:
经验很好,值得推广。宝丰县从实际出发,通过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民间文化产业的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取得明显成效,做到了“传播先进文化,活跃城乡生活,发展文化产业,建设美好家乡” ,很受鼓舞。建议发内部通报,并送我报中央。
2006年7月6日,省委书记徐光春在《中共平顶山市委 关于贯彻省委书记徐光春同志对宝丰文化现象五次批示精神情况的报告》上批示:
好。希望抓紧落实,使宝丰的文化产业有更大的发展。
2006年8月17日,省委书记徐光春在《河南省委督查专报》第七期上批示:
看了这份专报十分高兴,深深为河南拥有“宝丰文化”而骄傲,也深深为“宝丰文化”的进一步繁荣发展而惊喜,希望在省政府的指导下,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遵循文化工作规律和市场运行规律,不断开拓进取,加大工作力度,让“宝丰文化”之花结出更加丰硕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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